县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提升民行工作效果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5-11-04 | 浏览:6669次 ] |
县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不断提升民行工作效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用“四心”将矛盾第一时间化解在第一现场。用热心、细心、耐心、诚心认真受理群众申诉,同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诉求,解决困难。同时把民行工作与“检察官走千家、访万户”活动相结合,与县上开展的 “一村一政法”工作相结合,与提高人民满意度相结合,走进社区、走进农村,集中宣传,使群众更多的了解检察工作,了解民行检察职能,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是在办案中实行“三解释”制度,延伸民行检察职能。“三解释”,即一是受案前解释,从情理上帮助申诉人。二是在办案中解释,从事理上帮助申诉人。 三是案结后解释,从法理上帮助申诉人。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详细解答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消除误解,大胆尝试开展和解工作方法和途径,能和解的,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行工作群众知晓率。积极开展民行检察宣传工作,广辟案源,充分利用检察长接待日和检察机关的接待窗口,采取电视、报刊宣传与上街下乡宣传民行检察业务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民行检察工作进乡村、进社区,提升了民行检察工作的知晓率。 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资料3000余份,解答咨询80余人;继续加强与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的联系,畅通民行检察部门与律师的联系渠道,建立民行检察联系点充分发挥律师代理申诉的作用,使有申诉需求的群众及时得到帮助,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