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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检察长刘亚琴荣获殊荣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6-07-18 | 浏览:5260次 ]

近日,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工作创建30周年座谈会上,传来喜讯,我县检察院检察长刘亚琴作为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彰,全省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仅有四人。

近年来,县检察院在检察长刘亚琴带领下,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通过签订检校共建协议、开辟“六大课堂”、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形式,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先后在全县20多所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小手拉大手检校共建活动,三年来在全县中小学作法制报告60余场次,受教育未成年人达3万余人;组织学生观摩庭审16次;投资5万元印制了80000余份检察官温馨提示卡和宣传单、6000余份中学生问卷调查等在各学校予以发放;以身边未成年人犯罪为典型,制作10幅卡通案例展板在全县学校巡回展出,为未成年人成长建起了一道法律屏障,受到了学校、家庭及社会的普遍好评。为了进一步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切实保障留守未成年人权益,刘亚琴检察长带领干警一道联合教育局、关工委、妇联、共青团等八个部门制定了《留守未成年人工作协调实施意见》,组织院内团员青年成立了“关爱留守未成年人志愿服务队”,通过送法进校园、家访和谈心等形式,开展了“微环境、微热线、微宣传、微体验、微关怀”的“五微活动”。每年“六一”、“三八”等重大节日期间,到偏远学校、孤儿院看望留守未成年人,开展有奖问答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包饺子过节等活动,先后投资5万余元购买书籍、电脑及文体用品,在偏远的学校和乡镇建起了留守未成年人“爱心家园”,丰富了他们的课余生活,让他们时刻能感受到关爱和重视,促其健康成长。

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全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下降了25%,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县检察院先后荣获“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工作经验相继被省市院转发,被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新华网等多家媒体刊登,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并参加了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座谈会,其做法受到了高检院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