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颁布《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7-02 | 浏览:3890次 ] |
来源:陕西政法网
为了做好诉讼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规范法院系统实施司法救助制度的工作流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法院根据《陕西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并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反复征求意见,制定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国家司法救助,是指省法院在审理、执行案件、处理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救助。《实施细则》明确了省法院施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原则、机构、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申报、审批、发放程序,是法院做好诉讼过程中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全省法院系统公正、规范、有效的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执行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