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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聘请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切实加快依法治县进程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4-30 | 浏览:2434次 ]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陇县”建设进程。424日,我县举行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


常务副县长许道平为受聘人员颁发了聘书,他在讲话中指出,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是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措施,是拓宽行政执法监督的渠道和范围,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政府及工作部门依法履职的有效途径。希望受聘人员清醒认识肩上使命所在,受聘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既是一种政治荣誉、社会荣誉,更是一种义务和责任,大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优势,履职尽责,密切协作,扎实工作,当好政府的咨询员、监督员、宣传员和信息员,不断提高建言献策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推动宝鸡副中心城市全面加速崛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了解,县政府共聘请6名法律顾问和8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期均为三年。县政府法律顾问从具有较高法律专业知识及丰富职业经验的专职律师和具有较高政治素养、熟悉行政管理及依法行政知识的工作人员中遴选,就职后将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疑难信访案件、重大项目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政府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县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是经单位和社会组织择优推荐、法制办审核把关、县政府研究确定的,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有专家学者、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既有领导干部,又有业务骨干,还有企业家和群众代表,知识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涉及范围广,就职后将按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代表县政府对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规范其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