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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四项举措” 贯彻落实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4-29 | 浏览:1779次 ]

全县信访工作会议和全市信访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公安局不等不靠,迅速行动,采取“四项举措”,切实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一、学习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先后召开局党委会议和全体股所队长会议,就全县信访工作会议和全市信访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了全面传达。要求全县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将信访工作作为检验公安工作成效的“晴雨表”和“试金石”,作为检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标准,作为检验公安队伍作风的标尺,本着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的基本原则,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要求,牢固树立信访工作是公安主业的思想认识,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

二、研究拟定方案,专题交办责任。就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信访案件,按照“五个一”和“五包”工作责任制要求,逐一研究拟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县局“一把手”工作责任,建立了一案一名包案副局长一个包抓稳控单位一名责任民警的工作机制和信访工作“日报告”工作机制。并召开专门会议,对各项工作责任进行了交办,研究拟定了具体落实举措,明确了责任倒查追究办法。

三、立足工作实际,源头排查梳理。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就各所队掌握的有可能引发新的信访问题的案事件逐一进行排查梳理,研究拟定了稳控方案,交办落实了包抓领导和责任部门。并要求全局各基层所队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严格落实领导亲自接访工作制度,着力将初信初访化解在萌芽;扎实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信访问题,小矛盾升级为群访群闹事件;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着力做到对影响稳定的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切实加强公安队伍管理,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决依法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属地管理”原则,将各类稳控和接劝返工作责任落实到辖区派出所。明确了各类缠访闹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由维稳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辖区派出所依法坚决果断处理的工作责任。并建立了信访案件查办和新兴信访案件月督察通报工作机制,对交办信访案件办理不力或因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态度等原因引发新的信访问题的,明确了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