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四项”机制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2-11 | 浏览:6705次 ] |
| 今年以来,县检察院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建立“四项”机制,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1—8月份,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2人次,成功化解了3起上级院交办案件,妥善处理了3起涉法信访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建立归口办理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县检察院控申、公诉、侦监、自侦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强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紧紧围绕办案等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职责,认真处理群众涉法上访问题,做到了密切配合,积极协作,努力把群众上访反映的属检察机关处理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 二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群众来访,控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热情接待,稳定上访群众的情绪,弄清上访原因,另一方面快速疏理情况,分清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转交有关部门,明确了办结或答复期限,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或恶化。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机制。联合政法部门制定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息共享制度》,从目的依据、基本原则、工作机制、信息通报、资源共享等五个方面,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程序进行了细化和规范,进一步加强了政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了效率,节约了资源,最大限度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避免引起新的涉法涉诉上访。 四是建立督办落实机制。对每一起涉法上访案件均登记造册,注明接访时间和人员、上访原因、处理部门和期限及联系方式等,定期督促有关部门反馈处理意见。同时,对已处理完毕的案件,及时跟踪回访,彻底解决问题,防止重复上访。(县检察院 赵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