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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民庭助理审判员高芳获表彰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5-03-18 | 浏览:3802次 ]

3月15日9时许,县工商局在县城中心西门口广场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纪念日”大会,会上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先进单位、企业及个人进行了表彰。县法院高芳同志荣获2014年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工作者的称号。

现任县人民法院民庭助理审判员的她,为人和蔼可亲、平易近人,自担任审判工作以来,办理每一起案件,接待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做到认真、细致、秉公执法,始终坚持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信念。尤其2014年以来,她主办审理了多起涉及消费者维权及与消费有关的合同纠纷,极大的维护了当事人的消费权益。

此次荣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工作者称号,是群众对人民法官的肯定,更凝结着一名人民法官对故土的热爱,对群众利益的牵挂,只有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保障,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而这也是群众对人民法官的最大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