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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筑牢平安和谐基石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2-11 | 浏览:3912次 ]

——对我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陇县政法委 王宝军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了“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的要求。政法工作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能否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期望,能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中实现新跨越、作出新贡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法队伍素质。
  政法队伍建设是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全县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提升。但随着世情、国情和县情的深刻变化,政法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对政法队伍的要求越来越高,影响政法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出现。笔者对全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走访,对目前队伍建设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一、我县政法队伍的基本概况
  陇县共有常驻人口26万。目前,全县政法系统共有编制304个,实有在岗人员277名。具体情况为:县委政法委编制9人,在岗人员9人。县法院核定编制59人,实有57人,县检察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8个,实有在职干警32人,县公安局编制警力159名,实有民警14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五点八;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编制39人(其中基层乡镇司法所编制26名),实有工作人员32人。目前,全县政法系统共有中共党员216名,占总干警的76.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67名,占总数的94.3%。
  二、政法队伍建设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陇县县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建设的要求,突出忠诚这个核心,抓住素质这个根本,把握作风这个关键,坚持党建带队建这个基础,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政法队伍保驾护航的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一、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县委政法委充分发挥干部协管职能,带好政法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扎实落实从优待警各项规定,建立了政法经费逐年增长机制,不断改善基层政法单位办公条件,切实加强政法系统党组织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教育培训,执法为民理念不断深入。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线,先后深入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核心价值观教育、“三问三解”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了政法干警的理想信念、密切了警民干群关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
  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质量不断增强。先后开展了百万案件评查、涉法涉诉案件剖析、执法质量创佳评查等活动,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完善责任查究制度,有效提升了政法干警职业素养,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认真执行“以人为本”和“执法为民”工作要求,使管理服务并重执法理念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政法干警维护公正公平正义的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在全省“两率一度”调查中,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全县政法队伍满意度分别达74.51%,80.41%,83.18%,逐年稳步提升,稳居全省前列。
  三、当前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环境不优。在当今社会贫富分化加剧、社会矛盾积聚时期,政法部门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面临的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几乎在处置每一起矛盾纠纷、征地拆迁、群体上访等事件中,政法部门尤其公安机关都成为前沿部队和主力军。加上社会公德下滑,个别群众个人利益唯上,法制观念淡薄,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的情形明显增多,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法律强有力的保障。在高风险、高压力、高负荷的执法环境下,政法工作“紧了怕出事、松了没效果”,使得有法不能依、违法不必究、执法不敢严,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挫伤执法人员的士气和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2、警力严重不足。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日趋繁重的工作任务与严重短缺的警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以公安系统为例,目前我县在职公安干警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五点六,警力编制配备要求远远低于万分之八的国家标准。县委政法委在原有综治办机构的基础上,随着社会发展新需求,又增加了维稳办、610办、国安办三个工作机构,但编制只增加了1个,再加上病退、退居二线等因素,警力人力不足问题更加突出,人均承担的工作量巨大,现有干警长期超负荷打疲劳战,工作疲于应付,很难做细做精,已经成为制约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瓶颈。
  3、政法队伍不够稳定。当前,政法队伍体制上存在进口不活,出口不畅,进人难、留住人才更难的问题。我县地处山区,受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新进干警流失问题比较突出,培养和留住政法专业人才更加困难。据统计,近三年来,政法系统因“高飞”、调动等因素减少近11人,占新进人员的23%,在加上离退等客观因素,在岗总数有时出现负增长。同时,由于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职数、职级职数有限,人员得到提拔机会少,政法各部门横向交流和流动机制不健全,影响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激发队伍的活力。
  4、干警个人素质良莠不齐。老同志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但许多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注重新知识的学习更新,跟不上专业化、信息化时代发展步伐,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不强。新录用干警有朝气和活力,创新意识和接受新事物能力强,但缺少办案经验和基层群众工作能力,还需要较长时间新老交替和融合,同时,他们安心基层一线工作的奉献意识总体偏弱。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大环境影响。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的法制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导致现有的政法体系与时代的新需求有一定的滞后性。
  二是制度制约。政法系统对法律本科学历硬性规定和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较高,我县地处西部不发达地区,没有经济和地域优势,很难招录到急需的政法专业人才,招来的留不住,造成了部分招录进来的公务员工作数年后选择了改行或“高飞”,这是造成政法干警青黄不接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是人为因素。政法队伍的中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甚至违法乱纪及公务人员干扰司法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抹黑了司法权威;同时,有的群众的司法意识淡薄,不服法、不服判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甚至涉法涉诉越级信访,消耗了大量政法资源。
  五、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我县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大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执法环境。党委、政府要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尽量减少非警务活动,为政法干警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大力支持政法工作和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确保政法干警能够依法办案、秉公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要认真落实各种从优待警待遇,使他们安心健康工作。要大力宣传政法工作先进人物典型事迹,运用反面典型教育警示广大干警,营造惩恶扬善、弘扬正气的舆论环境。
  2、着力解决警力严重不足问题。要用足用好现有空缺编制,建议通过公务员招考尽快补齐,并逐步按人口增长比例增加政法干警人数编制,改善基层政法干警超负荷工作的状况。同时要适当调整现在的政法干警招录制度,对类似我县情况的偏远地区给予一定的的政策优惠,因地制宜的设置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政法干警招录条件和流出门槛,以利于政法队伍稳定和长远发展。
  3、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素质。坚持向素质要警,通过有效的素质教育提升,增强政法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在教育方法上,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在教育内容上,坚持基本素质教育与应时应势教育相结合;教育形式上,坚持正面灌输与活动渗透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政法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学习培训、实践锻炼,培养政法工作者具备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转化为群众所需要并乐于接受的思想教育内容的能力,具备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落实政法工作各项任务的能力,以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4、要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作用。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协助党委对政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作用发挥如何,对政法队伍建设有着重要影响。必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政法委的职责任务,优化人员结构,健全职能科室,规范工作制度,提升队伍素质,使其协管干部,执法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确保政法队伍建设方向始终保持与党和人民利益高度一致。
  5、创新队伍管理,探索建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新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工作制度,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奖惩激励机制;要制定严格的检查、考核评定、验收措施和详细、具体的考评标准,以岗定责,以责定标,以标定量,使目标硬化、量化,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个干警的工作激情。建立完善人才竞争机制和干部“进出口”机制。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应清退或调离,实现人员进出的良性循环。建立政法委员会与政法各部门之间干部交流制度。将政法委的一些政治强、作风硬、有经验的同志提拔交流到政法部门担任领导干部,将政法各部门的优秀年轻干部交流选拔到政法委工作锻炼培养。这样,党委政法委就能更好地发挥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促进政法队伍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