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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县规划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3-24 | 浏览:2366次 ]

2011—2015年)

按照市委、市政府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规划的总体部署,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陇县2011年至2015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法治陇县建设要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动科学发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推进法治实践,为实施“十大工程”,推动“五大转型”,建设“一城三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县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工作原则

l、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十二五”时期陇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去,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

5、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坚持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学习宣传的重点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通过大力学习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的重点是: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同时要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律、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洼、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3、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重点是:国家基本经济制度、西部大开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4、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重点是: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5、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重点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房屋征收补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平安陇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突出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律,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要突出宣传城乡规划法,促进城乡建设健康发展。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6、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纪律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法治意识,营造法治环境。

l、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2、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实践,把法治精神落实到立法、普法、司法、法律监督和公民行为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从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做起,带头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理;培育公民积极的法治意识,在全社会树立先进、科学、文明的法治价值观,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3、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引导法治文化创作和推广,推精品、创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模式,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修订和完善法律“六进”实施方案,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进一步改进法律“六进”工作。要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整合资源,利用好“六五”普法宣讲团、“陇州大讲堂”等各类法制教育基地等平台,组织和邀请相关法律专家、有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法制宣传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积极探索重点人群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遴选和培育一部分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作为试点、示范单位,积极探索有效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职工及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和社区管理干部等重点人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模式,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努力实现重点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增强重点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组织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和“1 2 .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法制宣传月、综治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在坚持“五五”普法“六个一”活动模式,即制作播放一期法制宣传节目,举办一次普法教育重点对象法制教育培训(或知识竞赛、考试),办一期法制教育专栏,召开一次与本部门相关法制建设问题研讨(座谈)会、编发一套法制宣传资料,开展一次社会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重视发挥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的宣传教育优势,重视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排演和传播,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实效性。

(四)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加快依法治县进程。

依法治县工作以法治陇县创建活动为核心,按照县委下发的《法治陇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法治县、法治镇的创建活动,推动各层次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力争到2015年底,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突破,达到“法治县”标准,实现社会事务管理法治化,为实现县域经济突破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1、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党委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推进依法执政能力建设。人大要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政府要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组成部门重点推进依法行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和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要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政协要开展对法治陇县建设的民主监督,建言献策。县委政法委重点协调政法各部门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2、以开展基层专项创建活动为重点,提升社会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司法行政、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基层依法治理。要在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深入开展区域、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专项创建活动。基层依法治理专项创建要着眼于培育“亮点”,抓好创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创建一批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法制校园、诚信守法企业、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带动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深化。同时,要积极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向非公有制领域延伸发展。

三、对象和要求

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总体要求是,面上求普及,点上求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有效。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党校和公务员培训教学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学法用法情况的督导检查,在坚持和完善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情况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相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全社会要更加重视、关心和支持青少年法制教育,将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加大对教师和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大纲,切实抓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要加强师资培训,采取考试考核等有效措施,检验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重视对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加强对家庭“法律明白人”和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以学校教育管理为主导,协调发挥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社会团体组织的作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明确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工作内容,落实责任,发挥作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辍学和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心理咨询疏导、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各国有、集体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行政部和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要把法制培训纳入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对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民政、农业、林业、水利等涉农部门要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深入实施“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工作,评选表彰“模范守法公民”、“模范守法家庭”,弘扬正气,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公安、民政、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失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分3个阶段实施,到2015年结束。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镇、各部门和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镇、部门和行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骨干培训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镇,县级机关、人民团体制定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规划,报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 011年下半年至201 5年。各镇、各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进行中期检查总结和表彰,迎接全市检查督导。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表彰,迎接全市全省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责任管理考核。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同时成立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办公室;乡镇、部门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督查考核等制度。

()建立大普法格局。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机制。县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宣传部、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年度工作,并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负责规划的实施。各镇党委、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抓好本镇、本部门规划的制定、实施,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办公室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工作。全县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涉及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县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全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和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我县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引入社会评价功能,建立系统、实用、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制定学法用法考核办法,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经检查或者考核未合格的镇、村、部门和单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六五”普法期间,县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按全县普法对象年人均不低于100元标准核定,列入预算,由财政部门按标准拨付。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个工作年度也要安排落实专项经费,为教材征订、设施改善、人员培训、活动开展提供经费保障,保证法制宣传工作顺利开展。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制宣传工作的公益性投入。

()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普法宣讲团、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等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重视培训和管理,提高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推进阵地建设。完善县城、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要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与城乡环境协调、生态融台,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治画廊,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区等法治文化景观和户外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公交移动TV等新型法制宣传广告传媒。文化部门要发挥文化单位和文艺演出团体的作用,大力推进优秀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巡演,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法治文化精品。新闻媒体应当积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自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办好普法节目或普法专栏,结合法治实践,采取以案说法等形武,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兴信息传播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组织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开展公益性法制短信、法制网页等现代通信网络法制宣传。加强网络法制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开设法制宣传专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组织编写一批实用性较强的普法书籍和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