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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三项机制”助推受立案制度落地生根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6-09-29 | 浏览:3588次 ]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建成集管理、监督、参谋、服务于一体的案管中心(室),建立健全分级巡查访查、案件跟踪督办、部门内通外联“三项机制”,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受立案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自今年建立三项机制以来,县公安局纠正民警不规范执法行为12起,把执法“事故”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根据基层单位身处山区,点多线长,监督难度大的特点,建立分级巡查访查工作机制,通过实时审查预防执法瑕疵。案管室坚持每天对接处警登记信息录入、执法记录仪使用、功能区使用、台账登记、接处警信息录入受立案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醒民警予以纠正,对每日接处警、受立案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县局案管中心。采取视频巡查的方式,由案管中心每天通过视频监控平台对各单位案管室工作开展情况、接待群众报警情况、办案区使用情况进行巡查,指出工作中存在的纰漏和问题,并与执法办案系统及各单位上报的发破案日统计报表进行比对,有效杜绝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实等问题发生。在此基础上,利用实地访查,由县局案管中心每周深入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案管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统计一周来的接处警、受立案等情况,形成工作周报上报局领导。
  建立案件跟踪督办工作机制,进行跟踪督查。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对每一起新发案件进行造册登记,由案管中心牵头,督察大队、刑警大队或治安大队参与,跟踪督办,督促受案立案,指导核查线索,提醒办案进度,直至案件办结或侦破。依托分级核查模式,对确实无法开展工作的案件,将案卷留存单位案管室,由案管室核查,指导完善相关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对三个月以上未结行政案件和未破刑事案件,交存县局案管中心,由案管中心分类存放,开展案卷评查,做到一案一表一登记一审查一打分一考核一评议,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办案民警进行完善,指导办案单位继续开展案件查处和侦破工作。通过归档备查,对一年后仍未办结或侦破的案件,案卷交由办案单位档案室存查,案管中心做好案件登记工作,以备指导案件串并。今年以来,陇县公安局审核指导办理行政案件30起、刑事案件20起,督促录入接处警信息25件,无一差错。
  发挥内外监督作用,建立部门内通外联工作机制,杜绝执法细节和环节出现问题。他们通过内部联动的方式,围绕受立案制度改革,建立了法制部门牵头,指挥中心、办案单位、纪检督察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在受立案制度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同时,他们搭建外部通联平台,建立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的联系沟通机制,就案件交接、送达、查询及律师阅卷等系列问题相互交流、达成共识。他们在案管中心为检察院设立了刑事办案监督台,由检察院确定专人落实周工作日制度,实现了对案件侦查、移诉环节的提前介入和全程监督指导,防止出现执法老大难问题反弹反复,赢得了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