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探索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6-08-25 | 浏览:5645次 ] |
全市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解决工作机制现场会召开之后,我县立足县域实际,整合工作资源,探索推行以“两个平台分类接待、三大调解联合化解、四项机制源头治理”为核心的“234”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形成了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格局。 一、搭建两个平台,分类处置群众来访。县上成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同时,以原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成立的“涉诉纠纷联调中心”为基础,整合县法院立案庭和涉诉纠纷联调中心,成立“陇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办公地点不变。中心主任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各一名副职兼任副主任,县法院主管副院长负责中心日常工作。中心内设诉讼服务厅、速裁庭、特邀调解员工作室、综合调解室(妇女儿童维权调解室、劳动保障调解室、交通事故调解室、医患纠风调解室),与县信访大厅分类接待群众来访。中心工作人员由县法院选派3名(法官一名、书记员一名、司法警察一名),司法局选派2名(司法工作者或律师)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群众立案来访,履行分类交办、集中化解(简案速裁)、督查督办、司法确认、立案登记五大职能。中心建立与信访大厅相互分类转办,与妇女儿童维权、交通事故、劳动保障、医患纠纷等行政调解组织联动联处,与镇村行政调解组织双向委托(邀请),与法律援助同步联动等工作机制,并纳入综治、司法行政工作考核,强化人员、资金、制度保障,使两个平台成为接待群众诉求的“主阵地”,矛盾纠纷兜底的“最后一道防线”,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树立依法解决的良好社会导向。 二、推进三调对接,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按照“综治督办、司法指导、行业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城建、劳动保障、交通事故、妇儿维权、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联动机制,并与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对接。二是由县法院、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负责,研究制定委托(委派)调解、人民调解结果司法确认、联合执行等相关办法,打通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壁垒,增强人民调解权威性。三是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依法规范和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制定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并与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对接,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程序衔接、结果互认,最大限度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三、健全四项机制,推动基层源头治理。一是强化“一村一政法”工作,整合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警务室“十小警务”、“法官工作室”等机制,落实“公开公示、述职评议、双向考核、实绩记录”等制度,强力推进政法干警驻村开展工作。二是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强化事前防范和科学决策,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三是完善“六化”社会服务管理机制,推动镇村群众诉求“一厅式受理、一揽子解决”,促进村(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四是持续推进依法治访工作,在各镇及县城重点区域张贴有关依法处理涉访违法犯罪法规宣传资料,在县电视台《依法治县》栏目连续播报《行进中的法治中国(三)》,并持续加大对重点闹访人员的依法处置,营造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正确导向。(董海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