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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依法处罚妨害诉讼行为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5-03-23 | 浏览:3079次 ]

近日,县法院针对妨害诉讼行为多发现象重拳出击,成功处置了两起妨害诉讼行为的事件,确保了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在张某某诉李某某离婚纠纷案中,因彩礼返还问题,原告张某某多次前往被告李某某娘家打闹,在法院劝阻时,更是聚众阻拦法院车辆,妨害执法,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鉴于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依法从轻处罚,责令张某某书面具结悔过。在另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杨某利的委托代理人杨某某,在未得到当事人本人书面授权委托的情况下,模仿当事人签字擅自向法院提起以当事人名义书写的起诉状,并伪造授权委托书,进行虚假诉讼,法院查明相关事实后,依法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并给予一万元罚款的处罚。
  正常的诉讼秩序是人民法院顺利开展审判活动的前提和保障,妨害诉讼行为不仅损害当事人利益,而且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依法处置妨害诉讼行为,可以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并对诉讼各方参与人起到良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