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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全力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12-29 | 浏览:3364次 ]

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我县及时召开会议,对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长赵甲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一是坚持三个原则。坚持底线原则。筑牢编实生活保障“兜底网”,切实做到“托底”、“守底”、“保底”,坚决不允许发生冻死、饿死人情况,坚决不允许因救助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社会矛盾。坚持红线原则。加强救助财物监督检查,杜绝决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救助财物等行为;杜绝优亲厚友、平均分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坚持公平原则。确保每一分钱、每一件物资都送到最困难群众的手中。二是突出四个关键环节。核实底子,深入村组仔细排查,摸清困难群众底册,严格审核救助对象。公开公示。坚持“四公开一监督”(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救助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严格程序。救助对象确定上,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救助财物使用上,做到手续完备、专帐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帐目清楚,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卡紧时限12月底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最迟2015120日前全面完成。三是把握四个结合。把慰问救助与发动群众生产自救相结合。鼓励群众自力更生,组织群众生产自救,引导群众增强克服困难、渡过难关的决心和信心。把慰问救助与应对灾害相结合。对冬春期间可能出现的低温、凝冻、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超前谋划,提前安排,积极做好新灾应对准备工作。把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相结合。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互帮、互助、互济、互借,形成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众的强大合力。把慰问救助与维护农民权益相结合。依法做好市场性建设项目和政府性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确保工资及时兑付,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止目前,全县共整合安排救助资金2420.1万元,受助群众达20292户(人),各项救助资金将严格按程序发放,预计20151月中旬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