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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妥善化解处理矛盾纠纷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3-03 | 浏览:2773次 ]

来源:宝鸡政法网

派出所民警日常接触最多的就是矛盾纠纷类警情,笔者结合日常工作,认为通过以下6种方法能够妥善处理好此类警情。

冷热处理法

“冷”就是先冷置纠纷,设法给当事人创造一个宽松、平和的环境,让其冷静下来,心平气和地去思考、处理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在冷置期间不是对其不闻不问,而是要想办法解开当事人的思想疙瘩,等当事人有了一定的思想认识后再来调解。

“热”就是视情“趁热打铁”,抓住有利时机和条件,顺水推舟。“热”处理能避免夜长梦多或别有用心的人从中煽风点火,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实效说理法

运用法律规定、道德规范、乡情民俗等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有的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发生纠纷时还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民警要把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讲清楚、说透彻,纠正其认识上的偏差,认识到自己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那些固执己见、一意孤行的当事人,民警可以借助现实中发生过的实例或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报道的案例,将案例适用的法律、处理结果等信息有效传递给当事人,把事说透、把理说明,一步步达成和解。有很多当事人主观意识强,常常以自我为中心,对这样的当事人讲法讲理一时难以收效。民警要从人情事理入手,慢慢将其角色转换到纠纷对方的位置上,让其将心比心,引导其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换位看问题。

巧借外力法

民警可以巧妙发挥“说情人”、“权威人”、“亲密人”等角色的作用来引导当事人,促使达成和解。

民警可以和“说情人”充分沟通,与其一起分析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或行为的不当之处。“说情人”也希望事情有个好的结果,一般情况下都会努力配合民警,其从当事人的角度劝解,往往能收到更为理想的效果。

每个群体和家庭都有较为权威的人物,民警在化解矛盾纠纷时要善于寻找和发现这些“权威人”,利用当事人对其信赖的心理,邀请“权威人”参加调解,让其对当事人进行疏导。

当事人的“亲密人”多是其亲朋好友,他们对当事人的情况熟悉,了解当事人的性格特点,做起工作来有针对性。当事人与“亲密人”之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对其抱有一定的依赖感和信任感,他们说的话当事人能听进去,所以利用“亲密人”做疏导劝说工作效果更好。

沟通感召法

对于夫妻矛盾、赡养问题、邻里和同事间的矛盾纠纷,民警在化解过程中要融入情感元素,唤醒当事人心中的亲情、友情和爱情,以达到和解的目的。民警可以努力营造融洽的氛围,促进双方进行善意沟通,引导双方产生情感互动,并适时提醒和敦促过错方或过错较多的一方向对方诚恳道歉,从而消除矛盾,达成谅解。

褒扬祛火法

工作中,民警还可以利用褒扬肯定的方法,以消除当事人的火气,促使其高姿态解决纠纷。

对于非原则性矛盾的化解,民警要积极展示亲和力,与当事人善意沟通。可以先肯定当事人正确或有理的一面,再婉转地指出其不妥或不足的地方。这种方法容易取得当事人心理上的认同,从而促使当事人从恼怒和激动的状态中脱离出来,达到心平气和的状态。这时,民警可适当给当事人戴戴“高帽子”,希望其能高姿态处理问题。

惩戒威慑法

当面对胡搅蛮缠、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当事人时,民警应该给予批评,维护严肃的调解氛围;对拒不认错、无理取闹的,要明确表明公安机关的态度和惩戒措施。民警要客观指出各方当事人在矛盾纠纷中的对错关系,对过错行为要立足于教育挽救的出发点,在批评指正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弥补、挽回。

民警还可以灵活运用 “敲打”手段,对当事人晓以利害,有助于其转变思想。运用此法时,切忌急躁,不能单纯地将治安处罚作为调解 “筹码”,要设身处地从各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以公正、透明、细致的工作,实现矛盾纠纷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