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平安建设


我县:四支力量活跃城乡促平安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2-11 | 浏览:2140次 ]

  陇县不断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平安建设。政法干警、镇村干部、文艺工作者和“四老”等民间力量各显其能,活跃在城乡村落,有力地促进了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政法干警保平安。县委政法委以“满足群众需求、实践群众路线”为导向,强抓“三官一律”进社区和“一村一政法”活动开展。在社区,配齐专职民警,配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定期接待群众,研判社会形势,开展法制教育,打造“群众身边的警务室”,促进平安和谐。在城区,组成三支专业巡逻队,实施网格化巡逻,全天候在岗,提高见警率。在镇村,配备政法干警138名,与12个镇99个村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每月至少两天,驻镇(村)开展法律咨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镇村干部访平安。县委开展“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活动,县镇干部每季首月的第一周全部深入村组走访群众。其中突出贫困户、上访户、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要达到100%。通过走访了解村情民意,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排查矛盾纠纷,宣传平安建设,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群众怨气。解决社会问题,减少社会风险。
  文艺工作者宣平安。把平安文化纳入文化建设总框架,县剧团根据真实事例编写了现代眉户剧《审婚记》在全省巡演,反映“一村一法官”机制带来的良好社会效果;县群众艺术团编写了《平安之歌》、《防范歌》、群口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在城乡巡演,宣传平安建设知识;东、西城社区文艺队编排适合老年人接受的歌曲舞蹈,在县城广场定期演出,受到群众欢迎。同时,文化局在农村电影播放中加入安全科普知识,县书协举办平安建设笔会,组织书法家、画家、摄影师画平安图景,抒和谐心声,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老”队伍调平安。县司法局将“四老”(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老工人)纳入基层矛盾调解组织,聘请三名退休老干部担任与法院共建的案前联调中心,强化诉前调解,减少诉讼数量。各镇村也将236名“四老”聘为联调员,充分发挥其发现矛盾早、群众威望高、工作积极高的优势,进一步充实镇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460多件,促进了社会和谐,提升了公众安全感。(陇县政法委 董海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