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开展向公安民警赵方平同志学习活动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2-19 | 浏览:7249次 ] |
近日,县委、县政府做出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宝鸡市道德模范赵方平同志学习活动。 赵方平,男,汉族,1960年8月生,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程度,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近三十年来,他始终将杜阳社区残疾人刘忠科视为兄弟,不离不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段人间真情。他耐心说服,使因丧子失去信心的刘忠科,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他逢年过节,定期探望,使刘忠科感受到了生活温暖、社会的关爱;他协调贷款,扶助饲养奶山羊,使刘忠科告别了贫困,走向小康;他关爱失学儿童,积极资助重返校园;他孝老爱亲,使老人舒心安度晚年。赵方平同志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使他的人生在平凡中闪耀出不平凡的光辉。赵方平同志2001年被陕西省公安厅评为派出所长培训班优秀学员,2012年被市政府授予“爱心助残模范”称号,2013年被评为宝鸡市第三届道德模范。 赵方平同志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了共产党人的为民情怀,体现了人民警察的精神追求,体现了文明陇州的时代风貌,彰显了人间大爱,展现了人性之美。赵方平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忠实实践为民宗旨的先进典型,是政法战线的时代楷模。 为了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形成崇德向善、奋发有为的社会风气,助推副中心城市加速崛起,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向赵方平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爱岗敬业、勤勉做事,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的公仆意识;学习他扶危救困、助人为乐,对人民群众无比关怀的道德情操;学习他孝老爱亲、睦邻善友,对家人朋友无私关爱的至美真情。 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赵方平同志为榜样,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引导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使讲道德、做好人成为人们的普遍追求。并要求各镇、县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坚定信念,积极投身到全县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把爱岗敬业、崇德向善的要求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热情和动力,为“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幸福新陇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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