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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严打聚众扰乱公共秩序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6-05 | 浏览:2328次 ]

来源:腾讯网(通讯员胡骥 记者毛洁

近年来,社会上少数人员为达到个人目的,有组织地采取封门堵路、非法聚集等违法犯罪行为,向政府或单位缠闹施压,严重干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危害社会稳定。自5月份宝鸡市公安局开展严打行动以来,有力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严重影响政府办公3人被行政拘留

5月7日8时许,眉县金渠镇八练村杜某家属40余人带着花圈围坐在营头镇镇政府门口,阻挡车辆出入,严重影响了政府正常的办公秩序。接警后,眉县公安局出动警力并组织营头、金渠两镇干部对杜某家属进行劝解,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工作,对方仍不听劝阻继续围堵大门。

经公安机关调查:5月1日下午,营头镇一加工厂雇佣杜某等3人在伐树过程中,树干突然折断,直接撞在杜某胸口,120将其送往医院救治,途中死亡。事后,杜某家属与厂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便采取围堵政府大门的手段,向营头镇政府施压以达到赔偿目的。最终,眉县公安局依法对带头围堵政府大门、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田某等3人行政拘留,对王某等3人予以治安警告。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对信访政策和信访工作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处置不力也将问责

根据中省市安排,宝鸡市公安局今年5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依法严厉打击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重点对择机借事组织、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聚众堵门堵路,冲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行为的组织者、策划者和积极参与者以及阻碍甚至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提出明确要求,对处置不力或对违法犯罪行为人追究不到位的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予以严格问责。

自该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32人,治安警告16人,书面训诫20人次,有力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