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4-18 | 浏览:1903次 ] |
4月18日上午,我县法学会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该会的成立,标志着陇县的法学研究和依法治县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征程,对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雷宝生、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宋红波应邀指导会议,陇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许道平代表陇县县委、县政府致辞,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雷宝生发表讲话,对陇县法学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该县法学会更好地履职提出了殷切希望。 在随后召开的第一次会员大会上,与会的45名会员选举通过了会长选举办法,成功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涛当选会长并就就做好新时期的法学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强化做好法学会工作的使命感。全体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法学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自觉增强做好法学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坚定的信念和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法学研究,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推动法治进步做出积极贡献。二要突出重点,提升法学会工作的针对性。全县法学研究者和法律工作者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始终站在党、国家和人民的立场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要创新方法,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性。全体会员要不断创新方法,积极探索法学会为政法工作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思考政法工作为全县政治经济服务的有效途径,因地制宜地开展专项调研、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活动,不断拓宽广大会员服务社会的工作面,使法学会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四要完善机制,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县法学会要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和途径,拓宽工作空间和效果,发挥好群众性组织的自治职能、解压功能和服务效能,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治理探索新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