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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政法系统立足职能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 保驾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3-09 | 浏览:909次 ]

今年以来,陇县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省市委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以及县委工作安排,立足各自职能,找准政法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精心部署安排,创新工作举措,强力推动落实,确保“三个年”活动在政法系统走深走实。

陇县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政法系统落实“三个年”活动暨深化“项目警官制”工作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凝聚思想共识,对“三个年”活动进行部署安排。县委政法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三个年”活动要求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的通知,明确10项具体措施,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着力打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县委平安办制定《关于在“三个年”活动中扎实开展“四大行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陇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全县扎实开展风险隐患大整治、信访积案大起底、矛盾纠纷大化解、安全责任大落实“四大行动”,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奋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陇县建设迈上新台阶。

陇县公安局深化推广1260“项目警官制”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千方百计化解涉企信访矛盾纠纷,为重点项目在陇县放心、安心落户和建设、发展提供“公安套餐”服务,将“项目警官制”打造成为陇县招商引资的一张“金名片”,保驾护航项目建设。

陇县法院制定《关于为“三个年”活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出台13条过硬措施,建立健全涉高质量项目诉源治理诉讼办理机制,坚决打击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干扰破坏高质量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涉高质量项目民商事纠纷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为“三个年”活动开展贡献法院力量。

陇县检察院在项目建设、项目招引等方面做好检察服务保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犯罪活动,严惩涉及民营企业利益的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引导工作,持续为县域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

陇县司法局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法治陇县建设,开展普法进企业宣传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实现了企业需求与法律服务“零距离”,为“三个年”活动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撰稿:张洋洋

编辑:孙咪咪

审核:闫引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