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集中宣讲大会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1-06-11 | 浏览:489次 ] |
2015年,中央相继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为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认识,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强化法纪意识,维护司法权威,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6月11日,陇县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集中宣讲大会,县委副书记、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维芳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维芳强调,一要在政治站位上再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决杜绝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以实际行动带头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权威。二要在严格执行上再加力。要抓好集中宣讲,在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中多渠道、分层次、全方位开展“三个规定”政策宣讲,进一步提升“三个规定”知晓率和支持度,营造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自觉遵守、监督、支持“三个规定”落实的良好局面,扎实推动“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取得实效。三要在建章立制上再完善。各镇、政法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等情况,严肃、认真做好记录、填报工作,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执行保障机制,坚持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评价体系,记入个人廉政档案,用制度固化行之有效的做法,推动“三个规定”常治长效。
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梁治军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典型案例警示及落实的具体要求等方面,作了全面系统的讲解。 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县级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县委政法委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