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法要闻 >> 政法动态


陇县“三招”联动“亮剑”黑恶势力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8-11-21 | 浏览:4465次 ]

今年以来,陇县警方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安排部署,立足县域社会治安形势,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见疑不放、敏锐感知、主动作为,强势打出凝魂聚力、多线突击、严优并举“三招”铁拳,“亮剑”黑恶势力,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15起,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刑事拘留25人,逮捕14人,起诉10人,有效整饬了社会环境,催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快马加鞭”。

高点站位,在安排部署上“凝魂聚力”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得到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并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上就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设立扫黑除恶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配备专业技术分队,在各警种均明确了一名扫黑除恶“编外技术人员”,24小时随叫随到,对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办实行优先保障,提供全方位资金、技术和人员支撑。

宝鸡陇县警方:“三招”联动“亮剑”黑恶势力

多措并举,在推进落实上“多线突击”

   制作并发布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通告,明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内容,提高奖励标准,最高奖励达5万元。截至目前,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0余条。公布公安局长、刑侦局长、刑侦大队长、辖区派出所所长“四级警长”举报电话,全天候24小时“候警以待”。制作专题宣传横幅、海报标语,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予以广泛宣传。建立分区域受理、集中式打击机制,推动“流水作业、专案专办、集群打击”。开展重点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坚持对尚未侦破的各类案件进行回头望,并紧紧围绕新发案件,盯紧盯牢各类重点人员,及时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苗头和线索,予以重点经营深挖,为进一步研判打击提供重点支撑和线索来源。

机制牵引,在督导奖惩上“严优并举”

  建立公安局长、刑侦局长“双局长”跟踪督办机制,完善公安局长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抓落实情况工作台账,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建立刑侦局长跟班作战工作机制,明确要求刑侦局长亲赴“前线”,随警作战,现场指挥,鼓舞士气;健全考核奖惩办法,把扫黑除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明确规定对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不力、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或者贻误战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黑字通报和诫勉谈话,并向县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在全局发布红字通报,并在年终考核中综合评定为优秀,推荐参与各级论功评奖,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量化考核、严格奖惩、责任倒查”。

宝鸡陇县警方:“三招”联动“亮剑”黑恶势力

黑恶不除 绝不收兵

  为进一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彻底拔除清扫陇县地区影响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恶势力团伙。陇县警方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原则,不断广辟线索来源,近期针对扫黑除恶有关案件,坚持异地用警,深挖扩线,逐点击破,再次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市公安局、陇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杨会军、扫黑分局局长李耕等领导亲临办案现场指导案件办理;陇县县委书记杜长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军科等领导莅临指导并慰问办案民警,有力地鼓舞民警士气,提升了扫黑除恶战斗力。

来源:陇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