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弘扬“枫桥经验” 推动调访工作创新发展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8-10-26 | 浏览:4731次 ] |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强化试点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围绕“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试点工作启动迅速、推进有力、成效明显。 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及时召开全系统干部会议,层层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县委副书记、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葛管社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军科就试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结合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是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各级调访室建立健全了工作流程、调解范围、工作纪律和回避制度,制作完善了《人民调解移送表》、《调解反馈建议书》、《息诉罢访承诺书》、《法律咨询登记册》等文书,成立了全县首个以“老亢”命名的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为推进试点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是全力保障、统筹推进。由县委常务副县长、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方斌亲自协调人员、经费、场所和相关设施,特别是加快落实了县信访大厅和公安局两个办公地点,并协调人民调解专项经费30万元。县司法局及时为各镇村调访工作室配备调解桌椅、文件柜等办公用具,统一印制了“三书一卷”,为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借势发展、激发活力。县司法局以重点解决矛盾纠纷、黑恶势力、安居乐业等五个方面问题为牵引,在全县十个村开展社会治理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组建以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一村一法律顾问”等成员的法律服务团走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积极为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效果。《来源:陇县司法局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