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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岗位成就不平凡事业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5-01-14 | 浏览:3136次 ]

——记 2014年度“最美宝鸡人”、陇县检察院监所监察科科长李小军

前不久,在市上评选的 2014年度“最美宝鸡人”中,有这么一个人——他当检察官 20年来,始终把检察事业视为自己毕生的追求,把法律公正和人民利益视为自己神圣的使命。即使他身患重病,做了三次大手术,切除了脾脏,但他从未放弃对信仰的坚守和对检察事业的挚爱,用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诠释了人民检察官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他就是陇县检察院监所监察科科长李小军。
患重病背着药办案 工作到半夜是常事
古人云:“大凡美德,皆生于忘我。”
2004年,李小军身患严重肝病(肝硬化),做了三次大手术,切除了脾脏,先后在陇县、宝鸡、西安、北京
多家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他坚持带病工作,每天上班光药就占了他大半个包。在带病工作的这些年里,他每年都因病情反复住院治疗两次以上,即使在病床上也放心不下工作,经常通过电话联系安排工作,每次病情一好转他就坚持出院上班,每年的工资他几乎全部都用在医院和购买药物上。
2010年初,因工作需要由李小军出任监所科科长。监所检察担负着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的重要职责。为了尽快适应新工作,他认真学习每一个法规,平时做完手头工作一有空闲,就认真研读相关法律书籍,而且在工作中尽量做到多留心、多观察、多思考。他勤奋和敬业的精神深深地影响着身边的年轻干警。
2010年 3月,院党组在全市率先提出创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奋斗目标,这对李小军来说是一个巨大挑战。繁杂的资料,单调的工作,侵蚀着他刚刚树立的信心,此时的科长成为整个检察室的主心骨。如何让科室干警继续保持干劲,无疑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李小军以身作则,每晚同干警加班到深夜,多少次干警在催促:科长你身体不好,早点回吧。李小军总是说:“就这一点了,干完就走。”这几乎成了他的口头禅,可他每次回家都是深夜 11点多了,科长忙碌的身影,无声地激励着科室干警。
真诚对待服刑人员 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法不容情,但执法者不能没有亲和力。执法者的人性化,能够像春风化雨沁入弱势群体的心田,让他们感受到正义的力量和社会的温暖。”这是李小军的心里话,也是他行动的写照。
由于看守所在押人员中不少是青少年,为了让他们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李小军将《弟子规》解读等刻成光盘,每天组织在押人员聆听一小时,并和他们一起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用传统文化教育促使其悔过自新。 17岁的在押人员王某听了讲座后,深受教育,他对李小军说:“之前他在家中,对父母的教育抵触情绪非常大,对父母的态度极为不好,做了坏事不听他们的劝解,让自己养成恶习,以至走上犯罪的道路,通过学习《弟子规》,我明白了父母对我的期望,知道我错在哪里?”
在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检察监督中,李小军了解到矫正人员马某家庭困难,房屋漏水无法居住。于是,他多次联系镇政府、县民政局为其争取了一万元建房补助资金。当有人问他为什么这样帮助一个服刑人员时,他却说:“虽然他们是服刑人员,但如果对他们多一点关爱,有助于他们早日回归社会,这是我应该做的呀!”在李小军的帮助下,马某还修理了自家的房屋。当他再次到马某家走访时,马某拉着李小军的
手激动地说:“感谢您对我的帮助,对于我这个服刑人员而言,您就是我的大恩人,我一定会好好改造,用实际行动回报检察官对我的关爱!”
爱岗敬业不懈怠 积累创新创佳绩
唐代诗人写过这样的诗句:“落花无言,人淡如菊。”在李小军的身上,有着菊的内敛、朴实和清淡。
陇县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这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又没有专人指导,李小军作为该项工作的负责人,搜集资料、咨询专家,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就有 8种之多,法律文书 17种,并探索总结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5+1”工作模式和社区矫正对象“四必谈”做法,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和工作经验。陕西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监所厅领导来陇县检察院调研社区矫正工作时,专门就李小军的做法给予肯定!
为了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李小军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并将其写成新闻稿件,先后在《人民检察》《检察日报》、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等多家媒体发表上百篇。在他的带动下全科干警学业务、钻业务蔚然成风,在全市监所业务竞赛中陇县检察院获得了二等奖,一名干警代表全市参加全省业务竞赛被评为全省监所业务标兵,监所科连续三年在上级院单项工作考核中位居第一。( 陈英杰